在中國,雖然從道義上來說,婚內出軌者是要受到譴責的,但法律對出軌者卻并沒有什么明確的處罰,甚至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出軌也并不能作為少分財產的依據。
另外,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定,不是夫妻一方說對方出軌了法院就會這么認定,還是要用證據說話,而且,證據也講究合法性。
通過侵犯他人隱私獲得的證據都是無效的!比如跟蹤偷拍、進入他人房間拍攝、到賓館現場捉奸或者是偷裝竊聽錄音錄像設備也不被允許。
惡意轉移婚內財產是無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