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誠協議”,多數是以忠誠為核心義務具有人身與財產雙重屬性的契約。因此“夫妻忠誠協議”具有一定的契約性,契約也稱為合同,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男方:
女方:
為了增強雙方的家庭責任感,維持家庭和睦,經雙方充分協商,現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必須忠誠于婚姻,任何一方不得有下列行為之一:
1、與他人談戀愛,單獨約會、接吻。
2、一夜情;
3、嫖娼或賣淫;
4、與他人通奸;
5、與他人同居;
6、與他人生育子女。
(二)夫妻雙方必須真誠、友好的善待對方,不得有意欺騙對方,不得實施家庭暴力。
(三)任何一方有本協議第一條6種行為之一,或實施家庭暴力,即為雙方婚姻中的過錯方,對方為無過錯方。在雙方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過錯方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20%-40%),無過錯方分割(60%-80%)并由過錯方賠償無過錯方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X元整。
(四)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時均精神狀態正常,冷靜而理性,并都認為上述約定是公平、有效的。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男、女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時間: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