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義】
弘揚傳統美德與踐行核心價值觀:法院通過判決認可 “干女兒” 李某對五保戶老張的扶養行為,體現了法律對孝老敬親這一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弘揚,以及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積極踐行,為社會樹立了正面榜樣,有利于營造良好的社會風尚。
明確權利義務關系:依據民法典規定,對繼承人以外扶養較多的人可分得適當遺產,本案判決清晰界定了此類情況下的權利義務關系,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明確的司法指引,強化了法律在調整社會生活中的規范作用。
【案情簡介】
2023 年 2 月 11 日,五保戶老張因病離世,生前未立遺囑,也未簽訂遺贈扶養協議。老張的弟弟張某取得其遺產 8 萬余元。而原告李某,長期以來被大家公認為老張的 “干女兒”。早在 2014 年左右,李某在街道賣菜時,常看到老張在菜攤旁買饅頭,出于同情,便偶爾給老張送湯。此后,李某不僅經常邀請老張到家中吃飯,逢年過節也一同度過,久而久之,老張認李某為 “干女兒”。2022 年,老張病重行動不便,李某每周兩三次送飯菜到老張住處,直至其去世。李某認為自己在老張生前及死后均以子女之禮盡孝,理應分得部分遺產,于是將張某訴至安徽省霍山縣人民法院,要求張某在管理的遺產范圍內支付自己 4 萬元。
【法院裁判】
庭前,法官多次實地走訪,向村委會、村醫、鄰居等多人調查李某的扶養行為,充分還原案件事實。同時,除被告張某外,其他法定繼承人均表示放棄繼承,并提交放棄申明。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雖與老張無血緣關系,但多年來悉心照料老張,在生活飲食上給予極大幫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 “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反觀張某,作為老張的兄弟,卻無法證明在老張生前有生活照顧、情感聯絡和日常探望等行為。最終,法院結合兩人對老張的扶養情節,判決李某分得老張遺產 4 萬元。宣判后,雙方均服判息訴。
【專家評析】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李某作為 “干女兒” 這一非法定繼承人身份,是否有權利分得遺產。從法律層面看,民法典明確規定了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分得適當遺產,李某多年持續的扶養行為滿足這一條件。而張某雖為法定繼承人,但未履行扶養義務。法院的判決既嚴格遵循了法律規定,又充分考慮了實際扶養情況,在法律框架內實現了公平正義,平衡了各方利益,是對法律條文準確且合理的運用。
【法律指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 該條文是本案判決的核心法律依據,明確了在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之外,對于對被繼承人有扶養行為的非繼承人的權益保護,體現了法律對扶養行為的肯定和對公平正義、公序良俗的維護 。
這個案例體現了法律對善良行為的認可與鼓勵,你對文中法院的判決結果怎么看呢?或者對于這類非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情況,你還有其他疑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