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以 “性格不合、頻繁爭吵、感情淡漠,曾經歷離婚冷靜期但被告未配合辦理離婚登記,被告出租原住處并拉黑原告” 為由起訴離婚,被告認可感情破裂,同意離婚。
撫養權裁判核心邏輯:法院優先考量 “子女現有生活環境穩定性、身心健康需求”,醫療記錄(如抑郁癥診斷)、居住便利性、照料歷史等證據對裁判結果影響顯著;
財產分割原則:共同財產分割需結合 “出資證據、雙方實際需求、照顧婦女兒童權益” 綜合判斷,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房產暫不處理,需待權屬明確后另行主張;
賠償與補償主張的舉證要求:離婚經濟補償、幫助金、損害賠償需提交充分證據(如家暴報警記錄、無收入證明、醫療診斷與過錯行為的因果關系證明),無證據支撐的高額主張難以獲得法院支持;
證據固定的重要性:銀行轉賬憑證、醫療記錄、聊天記錄、合同文件等書面證據是支撐主張的關鍵,當事人需提前梳理并提交,避免因證據不足承擔不利后果。
前期協商與證據準備
勞動關系證明、收入流水(用于確定撫養費標準);
房產出資憑證、貸款還款記錄、不動產權證書(明確財產歸屬);
子女醫療記錄、學校證明、生活照片(輔助判斷撫養權歸屬);
過錯行為證據(如家暴報警記錄、出軌聊天記錄、書面悔過書等,為賠償主張提供依據)。
訴訟階段精準攻防
若雙方爭奪撫養權,律師會從 “子女生活習慣、撫養人陪伴時間、教育資源、健康照料能力” 等維度,舉證證明己方更有利于子女成長;
對于財產分割,若存在一方隱匿、轉移共同財產的情況,律師可申請法院調取銀行流水、交易記錄,依法主張對過錯方少分或不分財產;
若當事人主張離婚經濟補償、經濟幫助或損害賠償,律師會結合案件事實(如一方承擔較多家務勞動、因對方過錯導致精神損害等),引用相關法律條文及司法實踐案例,強化主張的合理性。
若子女因健康問題(如抑郁、疾病等)需特殊照料,律師會收集醫療記錄、護理證明,主張由更具照料能力的一方撫養,并合理確定撫養費金額(包括醫療費、教育費、生活費等);
對于探視權爭議,律師協助當事人制定明確的探視方案(如探視時間、地點、方式),若對方拒絕配合,可通過訴訟主張強制執行,保障非撫養方的合法探視權。
房產分割:區分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共同財產,結合出資情況(如父母出資、雙方共同出資)、登記情況(如單獨所有、共同共有)、貸款償還情況,依法確定分割方式。若房產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律師會協助當事人跟蹤辦證進度,或在訴訟中提出 “待產權明確后另行處理” 的合理主張,避免因權屬不清導致權益受損。
車輛與其他財產:針對車輛出售款分割、保險費用承擔等問題,律師會核查交易記錄、合同文件,確認是否存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形,若一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可主張該行為無效或要求賠償損失。
債務處理:區分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對于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律師會舉證證明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避免當事人承擔不必要的債務責任。
離婚經濟補償與幫助:若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擔較多家務勞動、照料老人或子女,律師可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主張離婚經濟補償;若一方離婚后生活困難(如無固定住所、無經濟來源),可協助主張離婚經濟幫助,通過舉證證明生活困難的具體情形(如失業證明、低保證明、醫療費用清單等),爭取合理的幫助金額或住房支持。
離婚損害賠償:若因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過錯導致離婚,律師會收集充分證據,依法主張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如醫療費、誤工費)和精神損害賠償,結合過錯程度、損害后果等因素,提出合理的賠償金額。
團隊專業度高:婚姻家事團隊律師均具備扎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辦案經驗,熟悉《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對婚姻家事案件的裁判規則有深入研究,能精準把握案件走向,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建議。
服務流程規范:從案件委托到辦結,建立標準化服務流程,定期向當事人反饋案件進展,確保當事人及時了解案件動態;同時,注重隱私保護,對案件材料嚴格保密,避免當事人信息泄露。
注重矛盾化解: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律師不僅關注法律權益的維護,還注重疏導當事人情緒,積極推動雙方協商解決爭議,減少對抗性,為當事人節省時間和精力,尤其在涉及子女的案件中,努力降低糾紛對子女的負面影響。

